十月二十二日的器材领用纪录,只有短短一行。
领用人:林柏勳。
设备名称:携带式录音档案转存设备。
使用原因:素材整理。
归还时间:当日下午五点四十分。
没有素材编号,没有转存数量,也没有注明设备使用期间是否曾经更换过储存媒介。
对一间曾经制作纪录片的公司而言,这样的纪录并不罕见。
但对正在追查许明川死亡案件的警方来说,这台设备可能是连接两组分类编号的重要线索。
上午九点,楚理与林曜抵达旧公司的器材管理室。
郭永昌已经提前等候。
他退休多年,头发比上次见面时显得更白,手里拿着一只透明文件袋,里面装着几张泛黄的器材维护纪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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